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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四个着力点

  河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政府公信力是政府通过自己的行为得到社会公众信任和认可的能力。

  ●提高政府公信力,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

  ●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加强行政问责制,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加强行政人员的行政伦理建设

 

  政府公信力是政府通过自己的行为得到社会公众信任和认可的能力。提高政府公信力是政府建设中的一个重大课题,不仅关系政府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而且涉及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我们党和政府长期以来高度重视政府公信力问题。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就提出了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问题,党的十七大又明确强调“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的要求,“十二五”规划纲要再次强调要“提高政府公信力”。当前,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急剧转型、社会矛盾错综复杂并日渐凸显的关键阶段,如何提高政府公信力,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

  从总体上看,我国政府的公信力是比较强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在政府推动下取得的。但是,毋庸讳言,目前政府公信力存在不足和下降趋势,近年来一些公共性事件中的舆论反应和一些舆情机构的调查都证明了这一点。具体表现如下:一些地方政府的政策朝令夕改,缺乏连续性、稳定性,公共政策价值取向与民众意愿相违背;一些地方政府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被忽视或有意模糊,恶意封堵政府信息的行为屡见不鲜;一些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不能依法行政,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同程度存在着部门利益经济化、经济利益部门化现象;一些地方政府的绩效评估价值取向、评估的真实性受到公众质疑等。上述情况不仅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而且削弱了政府执政的基础。提高政府公信力,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任务。当前,提高政府公信力需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

 

  决策是行政行为的起点。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减少决策风险,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的一项重要任务。一是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健全科学决策机制。科学决策的主要标志是在决策过程中广泛应用先进的科学思想、理论和技术,尊重事物的客观规律。要使各类有利于正确决策的信息能够进入决策过程,各种有利的意见能够融入决策的采纳方向,各个决策主体的意志具有统一表达的机制,各种决策权力形成有效的制衡,最终使公共利益在政策内涵中得到充分体现。二是要以党内民主为核心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民主决策的主要标志是在决策过程中能够使各种不同的意见和利益得到最充分和客观的表达。在决策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预定的程序、规则和方式,广泛吸取各种意见,充分集中各方智慧,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使整个决策过程畅通、规范、透明和趋向完善。三是要以法律为准绳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依法决策的主要标志是决策的整个过程都必须严格地遵循法律的制约和规范,必须坚持法律保留和法律优先的基本原则,确保各种决策以及决策的各个环节都在法律规范的范围内进行。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做到有法必依,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程序、内容和手段进行工作,行使职权,坚决防止和克服言重于法、权高于法、情大于法等错误倾向,确保决策依法进行。

 

  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信息公开是政府的法定职责,是政府提高公信力的正途。一是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对信息公开的范围、时间、方式,民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途径和权益,政府信息公开的违责监督和追究,以及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等行政行为,都应作出具体而明确的规定。二是推行电子政务,构建无缝隙政府。推广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提高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将服务中心信息化纳入当地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充分利用现有电子政务资源,逐步实现网上办理审批、缴费、咨询、办证、监督以及联网核查等事项。重视和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完善门户网站功能,扩大网上办事范围,及时充实和更新信息发布内容,凡是不涉密的文件都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三是增强公共决策中的公众参与度。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加以规范,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加强行政问责制,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

 

  制度是公信力的根本保障。一项好的制度,可以为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政治理念提供落实载体。一是加强行政问责。问责制是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制度保障。在一些地方,行政不作为已成为影响政府公信力的突出问题,对政府工作人员,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合理而明确地界定行政责任,理顺政府部门职责分工,健全岗位责任制,依法规范问责主体行为,依照法规,落实对政令执行不力的责任追究,落实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追究,落实对损害群众切实利益行为的责任追究,落实对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不力的责任追究。二是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政府绩效评估是对政府行为的控制,是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行为的监督与考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是引导政府及其公务员树立正确导向、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实行行政问责制的前提和基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在其中强化建立服务型政府的指标及权重,用相应的指标来传递建立服务型政府的深层理念。政府绩效评估不但要对政府的经济绩效进行评估,还要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态环境的保护等作为政府绩效内容进行评估,要把三者结合起来,综合进行考虑,坚持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相结合,促进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政绩观。三是要将政府绩效管理与行政问责有效结合。通过发挥政府绩效管理的诊断、监测和评价功能,使问责的关口前移,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问责体系。

 

  加强行政人员的行政伦理建设

 

  政府公信力是通过行政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来体现的,行政人员的行为体现着政府的执政理念,直接影响着政府的形象与绩效,政府公信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政人员的个人素质和道德修养。因此,加强行政人员的道德伦理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尤其是行政伦理教育,显得尤为重要。为此,行政人员要增强自律意识,树立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至上的理念,增强荣誉感和使命感,为提高政府公信力创造良好的思想文化条件,需要从管理导向的观念转变到服务导向的观念上来,行政人员不能满足于按章办事,而应主动热情地提供服务,以诚信的言行去树立自己的形象和维护政府的形象;要推行公共服务承诺制,建立政府信用评价机制,将诚信记录作为公务员考核、任免的依据;要完善政绩考核办法,坚决反对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要大力推进勤政廉政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加大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和行风建设力度,建设一支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作风优良的公务员队伍。⑥3

 

  (执笔人:薛瑞汉) 

【打印正文】 发布时间:2011-09-16 09:40:13 浏览次数: 作者:薛瑞汉 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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